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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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内部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评估,绘制企业内部安全风险分布图,对高风险区域、部位、岗位,实行重点盯防,落实重点管控。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建立设备完整性管理和工艺平稳性管理体系,严格作业安全和变更管理。加强对工矿商贸等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安全管理措施等信息。
四、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企业已全面开展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
五、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已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新入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新招一线操作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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