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乡镇(街道)政协联络委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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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履职有人。为更好发挥联络委的履职实效,联络委主任全部作为县政协委员安排,驻乡镇(街道)政协委员全员参与,同时结合实际,吸纳各界代表人士和民生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充实联络委工作力量。
二、“四个方案”规范工作机制
一是印发《乡镇(街道)政协联络委员会设置方案》。明确乡镇(街道)政协联络委在县政协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政协联络委组成人员及人员配备、设置程序、工作职责、履职管理等作了具体安排和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印发《乡镇(街道)政协联络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对推进联络委规范化建设提出“五有”要求,即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挂牌;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从事日常工作;有一套规范化运行的工作制度和规则;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三是印发《乡镇(街道)政协联络委员会履职方案》。明确联络委成员工作职责,要求联络委定期组织本辖区委员开展履职活动,建立辖区委员履职档案,按要求完成县政协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按时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社情民意信息等,每半年书面向县政协报告一次工作(或述职)等,进一步明晰联络委工作思路、履职内容、履职形式等。
四是印发《乡镇(街道)政协联络委员会考核评价方案》。把联络委规范化创建和规范化履职情况纳入县对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县政协的考核评议,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联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时积极向县委和有关部门推荐;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考核相应分值,通过科学的奖惩机制,激发联络委的履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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