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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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查,领导班子成员共排查出9个廉政风险点,分别是:
局长:重大事项决定未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违反干部提拔任用和干部监督有关规定;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以权谋私。
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同时负责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重大事项决定未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违反财政资金和财务管理使用规定;违反干部提拔任用和干部监督有关规定。
副局长(分管业务科室):重大事项决定未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对分管科室的工作监管不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对职权范围内的“人、财、物”可能存在管理不当的风险。
业务科室共排查出6个岗位廉政风险点,分别是办公室关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招标、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公章、文件、办公用品管理和会议接待方面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组织人事工作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xx科信访接待存在个人隐私泄露风险。xx工作科购置数字化设施设备存在廉政风险。xx科使用专项资金存在廉政风险。
三、建立工作举措,着力防控廉政风险
针对岗位廉政风险自查情况,区审计局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建立针对性的岗位廉政防控措施,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的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
(一)领导班子
1.局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带头执行《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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