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开头部分已省略686字)
(三)实施融资及信用担保代偿的补偿。鼓励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客运、物流、旅游、文化、电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农业等行业中小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政策性担保公司反担保措施中增加权益性资产比例。对为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因2022年2月至6月底发生的担保业务而产生的信用担保代偿损失,按实际担保代偿损失的20%给予补偿,每家被担保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二、稳定职工队伍
(四)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支持其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中小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五)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经人社部门批准,可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六)加大用工招聘支持。在疫情期间,对各类具有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推荐介绍各类劳动者就业的(双方签订招工服务协议),按照实际就业人数(以用工单位办理缴纳社会保险造册的凭证为依据)给予每人1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在企业招聘员工高峰时期,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好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企业招用工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仅展示726字,全文共333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