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文明创建六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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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公益宣传水平。规范户外公益宣传设置。在政务大厅规范设置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与政务服务相相关的的主题公益广告。显著位置要设有公益宣传景观小品。加强公益广告管理。不断充实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资源库,及时更新内容过时、脏污破损、陈旧褪色的公益广告。
(三)确保服务环境优美舒适。优化母婴室、阳光家园、幸福驿站等服务环境,确保服务大厅全天候保安保洁、做到安全整洁有序;定期更换或增加绿植;确保各类服务设备功能正常;宣传标牌、文化墙简洁有序;继续推行“亲切服务”、“服务承诺”、“绿色通道”、“优质高效”等亲民、便民、利民服务;继续配置或更新休息座椅、饮水机、便民书报架、便民雨伞、老花镜、应急药箱等便民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舒适、便利、优美的服务环境。
(四)强化行业规范。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细化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亮出月度“红旗窗口”、“服务明星”、“党员示范岗”等标牌,向办事群众作出承诺。确保窗口办件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继续保持在显著位置设置的总服务台、投诉台、志愿者服务台。要广泛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做到行业规范人人熟知、职业规则自觉践行。
(五)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挂牌上岗制度,工作人员统一服装持证上岗,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提高办事效率,缩短群众等待时间;严肃行风纪律,认真落实“五个不准”要求,不准在工作场所抽烟,不准在工作场所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服务中途离岗或中断服务,不准与服务对象争吵或侮辱、刁难服务对象,不准对投诉对象时采取推诿或粗暴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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