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监察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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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安排
2024年4月至7月。
四、学习教育内容安排
总体要求是: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理论学习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把警示教育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坚持抓严抓实、以案促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统筹兼顾、守正创新,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节奏紧凑。
主要任务:突出监督这个根本任务;突出作风建设这个重要内容;突出标本兼治这个基本方针;突出重点对象这个关键着力点;突出清廉文化这个显著特色;围绕上述要求重点抓好5个方面内容:一是突出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二是突出作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三是突出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四是突出重点对象,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五是突出清廉文化,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准确把握修订的丰富内涵,明确从严管理监督的重点。《条例》给党员干部行为划出更严底线,重点突出、务实明确,应注意以下几个变化。
一是在对象上,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拓展。《条例》在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相关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并新增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应对干预和插手行为及时报告、登记。这就意味着存在前述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的,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比如,某党员干部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承包工作,不管是否为领导干部,依据新修订的《条例》其行为都构成违纪,体现了监督对象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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