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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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党支部
(二)治理重点
1.开展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党组书记重视不够,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机关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支部书记具体责任不落实,党建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脱节等问题。
2.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以行政会、业务会代替党员大会,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以日常学习、工作安排代替上党课等问题。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重大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奉行“好人主义”等问题。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枯燥,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等问题。
3.开展党务干部业务不熟悉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党组织不健全,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学习不经常,_知识理解不深不透,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不强,存在党建工作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
4.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学习教育不认真、教育方法缺乏创新,教育效果不佳,党员担当意识不够,示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5.开展保障机制不健全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未设立党建工作机构,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党员活动阵地不够标准等问题;党务公开不及时,党务档案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深入查摆(2021年x月3日-2021年x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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