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开展“奋进新征程,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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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内容
1、印发宣传材料。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印制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播放电子标语、制作宣传板报、打造文化墙、设置“文化小景”等方式,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2、组织实地宣讲。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业务政策宣讲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心理健康教育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宣传;大力宣讲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相关内容。广泛宣传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内容和相关部门职责,引导广大群众了解和知晓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制报告义务、报告内容和求助路径;引导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未成年人学习自我保护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扩大媒体宣传。积极联合电视台、报社、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组织专题报道、专栏采访、录制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平台,开设法治宣传栏目。在城区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村(居)政务服务视窗、公交车载电视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广场大屏幕等传播载体滚动播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宣传片xx”。有条件的单位也可自行制作投播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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