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教育整顿“六个是否”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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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治动摇方面
1.制度执行不够坚决。有时执行制度规定自觉性还不够高,虽能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但没有完全外化于形、内化于心,有时强调别人做的多,自己带头做得不够。比如,在执行《接访工作制度》时,有时忙于其他工作,自己没有按时到岗。
2.政治敏感性有待提高。对新时期党面临的“四大危险”“四大考验”认识不深,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高度的警惕性和斗争性。比如,对网上的一些不良社会思潮,没有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严重危害性,没有旗帜鲜明地作坚决斗争。
3.党性修养不够严格。片面的认为自己是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党性方面不会出问题,有时降低了学习标准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完善的力度。比如,今年由于会议重叠,就没有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下来也没有进行有效弥补。
三、放弃原则方面
1.协助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的内涵要义理解不够透彻,工作中履行监督专责用力多,履行协助职责用力少,导致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重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不够精准有力。比如,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的质量还不够高,围绕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提出治本之策还不够多,协助职责与监督专责协同推进、一体谋划不到位。
2.“严管”与“厚爱”关系处理不到位。对因客观原因犯错误的同志,没有及时批评指正,反而会觉得工作出现疏忽难免,在纪律处分上能轻则不重,把“厚爱”放在了“严管”前面,影响了监督执纪的效果。比如,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对一些处置粗暴的现象多是进行谈话提醒,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多,客观上降低了纪律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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