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养老托育典型案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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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合资源“建”
按照“三整合、一发动”的思路,有序推进“幸福小院”建设。整合资产,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116个党支部活动室、76个老年人活动室、25所闲置校舍等资源,根据各村老人儿童数量等科学规划布局,坚持不改变老人休闲习惯、不大拆大建、不包办代替,增设施、增服务、增幸福感,为“一老一小”开展活动找好场所。整合资金,采取“政府补一点、村集体投一点、上级争取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县级下达300万元,争取到上海奉贤区民政局对口支援帮扶资金65万元、民政局专项资金40万元,各乡镇投入村集体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幸福小院”建设。整合资源,充分整合挂钩单位、慈善社工、社会团体、爱心企业等社会资源,用好民政、卫健、教体等部门政策资源,因地制宜为“幸福小院”配备厨房、餐厅、日间照料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电视室、儿童活动室、公共卫生间、户外运动场等“八室一场”,坚持因村而异,鼓励“多室合一”。发动群众,注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发动筹资投劳,充分参与到“幸福小院”建设中来,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幸福小院”92个。
(三)统一标准“管”
探索党组织引领下的标准化、统一化、长效化管理模式,印发《“幸福小院”指导手册》,从指导思想、政策依据、实施意见、建设标准、注意事项等方面入手,加强顶层设计,对全县“幸福小院”管理进行规范。在制度方面,对明确用餐缴费标准、建立免责声明、签订服务协议、制定应急预案等作出统一规定,细化自愿参与、工作备案、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人身安全管理、档案管理、活动管理等10个方面的措施,并由行业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和日常监管。在资金保障方面,探索建立“老年人养老金出一点、村级集体经济添一点、社会力量捐一点、上级部门补一点”的运营资金筹措保障机制,确保“幸福小院”持续长久运营。在规范管理方面,每个“幸福小院”制定管理办法,成立管理班子,由退休老干部、离任村干部、老党员等担任“院长”,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老体协等作用,党员示范带动“无量护工”、志愿者、乡村医生等参与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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