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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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规定》紧扣新时代农村工作实际,将“微权力”监督作为重点,针对村级事务决策、集体资产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关键领域,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要求。例如,《规定》明确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这对我们乡村干部而言既是规范,更是保护。过去,个别村干部因决策不透明导致群众误解甚至矛盾激化,如今通过制度约束,既能防止“一言堂”,又能凝聚干群共识。
学习过程中,我对照典型案例剖析自身工作,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时,是否全程跟进资金使用。在落实低保动态调整时,是否严格核查每一户家庭情况。《规定》的每一条款都像一面镜子,照出我们工作中的疏漏与不足。它提醒我们,只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才能在繁杂的基层事务中不偏航、不走样。
二、以“为民”为本,让群众满意成为检验成效的“试金石”
新《规定》特别强调“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明确提出基层干部要“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回应合理诉求”。这让我联想到我们乡纪委正在处置的某村群众信访举报件中因村组杉树林砍伐地界模糊,村干部处置不力,不正确履职的过程。起初,村干部未充分征求村民组意见,便与林木砍伐老板签约,导致部分群众阻挠施工。后来通过乡工作专班逐户走访,召开村民组代表会重新协商补充条款,将村民组应得的2500元归还给村民,最终实现矛盾化解。这一教训印证了《规定》的现实意义——廉洁履职的核心,在于始终站稳人民立场。
新修订的《规定》将“接受群众监督”制度化,正是要求我们把“为民办实事”从口号转化为脚踏实地的行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赢得群众信任,筑牢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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