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知识普及宣传标语(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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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森林火灾燃烧部位、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将森林火灾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三大类。
1. 地表火:最常见的一种林火,指火从地表面地被物以及近地面根系、幼树、树干下皮层开始燃烧,并沿地表面蔓延的火灾。
2. 树冠火:是指地表火遇到强风或遇到针叶幼树群、枯立木或低垂树枝,烧至树冠,并沿树冠顺风扩展。
3. 地下火:地下火一般容易发生在干旱季节的针叶林内,火在林内根系、土壤表层有机质及泥炭层燃烧,蔓延速度慢,温度高,持续时间长,破坏力极强,经过地下火的乔木、灌木的根部烧坏,大量树木枯倒。
三、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物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四、怎样控制生产性火源
生产性火源包括烧荒、烧垦、放炮采石等用火。控制这些火源,主要是严格执行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定。森林防火重点期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凡因生产需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权限经过当地政府或森林防火办事机构的批准,严格遵守“六不烧”规定,即领导不在场不烧;久旱无雨不烧;三级以上风不烧;没开好防火线不烧;没组织好扑火人员不烧;没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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