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关于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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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准化审查,数据挖掘,提高办案效率。数据是最重要的办案资源,找到了数据就找到了资源。过去,办案完全凭借经验,办案人员跑断腿,传统的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方式占用资源多、成本高、效率低。大数据技术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监督办案的突破式进展、变革性提升。一是数据取证方便快捷。一方面,只需提交查询文书就能通过大数据平台快速查询,使办案更加快速、高效、精准;另一方面,大数据办案平台数据库整合了税务、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的数据,形成跨部门全方位的信息视图。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运用审查调查信息协查系统等大数据平台进行线上查询工作共27次,平均数据包获取时间为2天,大大缩短了审查调查周期。二是线索挖掘效率提升。通过进行数据比对、碰撞、分析来筛查问题线索,比如,借助大数据平台分析时间序列,对不同时间段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揭示涉案人员行为模式的变化和趋势,办案初期效率大大提升,“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的效果初步显现。尤其是今年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智慧办案助力群腐问题精准筛查,县纪委监委积极与财政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完成对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发放数据及政策清单的采集上报,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强化数据分析,梳理发现侵蚀群众利益疑似问题,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数据分析加速破题。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多维度碰撞,多次挖掘与分析,不断缩小碰撞范围,发现违纪违法案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信息、线索和规律,绘制涉案线索思维导图,理清案情走向,为案件突破提供关键数据,推断出涉案人员的利益关系,进而使案件得以快速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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