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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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继续开展合同清理规范“回头看”,对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按照《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查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持续开展清理整改,重点纠正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三)整治农村集体债务问题。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四)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重点整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应用省级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摸清我市“三资”监管体系建设情况,持续优化“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条件,分批次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平台各项功能。平台应用推广工作以财务管理模块使用为首批任务,压茬推动使用集体资产、集体合同和银农直联等功能,原则上8月底前全市90%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资产、合同进入平台管理,11月10日前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实现财务资金线上审批、线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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