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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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制定《x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宣传贯彻方案,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迅速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提高社会公众对《x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知晓率。各镇街、村居要通过大喇叭、宣传橱窗等方式,教体局要通过班会、家长会、知识竞赛、交通安全专题课堂等方式,住建、交运、工信、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可以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的同时,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消防救援大队可以在宣传消防安全时,着重宣传电动自行车充电、用电等安全知识。二是各镇街、各部门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编发系列关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普法信息进行广泛推送。三是各相关单位联合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积极推广“购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等模式,持续深化公益宣传,做好电动自行车“戴头盔、守信号、不逆行、不抢行”、摩托车“戴头盔、靠右行、有牌证”等防护知识倡导,提高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路面治理,形成严管态势
一是深入分析研判。公安交警要结合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据分析,排查确定本地事故多发点段、重点时段及伤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预防指导意见。结合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加大路面查处力度,严查严管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交通违法,切实提高安全防护水平。二是加强路面管理。立足路面主阵地,结合《x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紧盯“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两个治理重点,发挥公安交警部门主力军作用,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场依法查处、查纠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用好教育、警告、罚款等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推动形成严管态势。6月底前,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规范佩戴率要达到75%以上,公路要达到55%以上;9月底前,x市辖区内要实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规范佩戴率达到90%以上。三是强化源头管理。要抓好电动自行车产品及其衍生、配套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依法监督辖区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生产、销售,定期开展专项清理大检查。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建设常态化登记服务站,实行带牌销售,6月底前电动车挂牌率要达到100%。四是深入整治隐患。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要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集中充电设施设备,消除充电安全隐患。要进一步优化非机动车交通组织,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监管行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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