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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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单位门口、水库区域、水利在建工程要地等主要场所悬挂横幅、宣传展板、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发动广大群众,加强舆论引导,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营造良好的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截止目前共悬挂横幅布标8条,制作宣传展板1块,粘贴宣传挂图15幅,发放“扫黑除恶十问”、“建设平安法治勐腊,营造和谐美丽家园” 等宣传材料100余份。
二是强化执法措施。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安排各股室、站(所)部门执法巡查人员随机对河道、水库巡查,对河道滥采盗采砂石资源、强揽工程和违法水事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鼓励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合力,精确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经排查,目前我县水务局未发现黑恶势力存在。
三是杜绝围标、串标。针对群众反映在水利工程招投标中有围标、串标现象,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杜绝围标、串标现象发生。
四是加大河湖执法力度。根据_和省、州、县部署,全面执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河湖执法监管要求,以消除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八乱”现象为重点,结合河湖专项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防汛检查、专项执法等活动,实现河湖执法监管体系完善、河湖违法案件逐年下降、河湖管理秩序稳定。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适就。坚决杜绝有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未按规定时限处理、未及时报告,以及该处罚的不处罚、该移交的不移交、该申请强制执行的不申请等问题发生。2018年至2019年3月,我水务局先后查处河道内违法采砂案件9起,依据《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罚款34万元,已收缴罚款20万元。9起违法采砂案件均不存在黑社会性质,目前,我县河湖水利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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