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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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采纳的建议是关于桂井街14号、18号两幢楼房列入拆迁计划的建议。原因是根据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由建设活动主体向房屋所在地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目前,区征收办尚未收到建设活动主体提交的将该房屋列入征收计划的申请及相关申请资料,故该两幢房屋暂不具备实施房屋征收的条件。)。根据代表、委员的反馈,2014年,办理工作满意率为90.87%(2013年为94.14%,2012年为91.4%),基本满意率为9.13%(2013年为5.86%,2012年为8.6%);办理结果满意率为82.94%(2013年为84.10%,2012年为84.6%),基本满意率为17.06%(2013年为15.90%,2012年为15.4%)。可以说,总体办理效果还是比较好的。
虽然代表委员们给我们打了比较高的分,但是实事求是地讲,有些单位的差距还不小。具体表现在:
一是个别承办单位积极性不高,存在畏难情绪,办理时效观念差,办理工作拖拉,有些单位经多次催办,仍未加快办理进度。(如去年区文广局共有15个协办件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主办件的办理。)
二是对涉及几个部门职责的建议,个别单位往往不愿意作为主办单位,存在推卸责任的现象。(如区商务局提出6件退办件,其中“关于创建xxxxxxx加大文化建设与投入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文化旅游导游队伍建设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xx区手绘文化旅游地图的建议”等3件建议,我们经过研究认为责任主体应该还是区商务局,经过沟通协调,仍由区商务局主办。)
三是个别部门对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解决措施不力,存在着“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去年,区人大发现有些人大代表对区发改局负责的2件建议办理表示不满意,经过协调后人大代表才表示对这两项建议“基本满意”,这说明区发改局的建议办理工作与人大代表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这些问题希望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在今年的办理工作采取措施加以改进,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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