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体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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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学校食堂和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四查”制度,加强学校开学前后、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巩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成果,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到2020年底,学校食堂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到100%(按规定未评级的除外);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努力实现全覆盖。
(四)深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规范提升行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行为。重点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入网经营资质进行排查,督促其落实入网餐饮服务八项要求。持续推广“食安封签”和“明厨亮灶”,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开展“清洁厨房”行动。按照《省清洁厨房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要求,持续开展“清洁厨房”行动,督促餐饮单位落实“清洁厨房”标准。引导餐饮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推行餐饮服务“色标管理”,防止交叉污染。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整治,落实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自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
(六)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依法精准把握小餐饮监管要求,严格小餐饮登记事项、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吊销登记证。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场所清洁”要求,推进小餐饮规范提升,鼓励小餐饮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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