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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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内容
(一)明确时间节点。设立相对固定的文明实践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每月从5日或15日(25日)中选择1天为集中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日;每年3月5日所在周确定为集中性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周;每年3月确定为集中性和分散式相结合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月,深化“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活动。
(二)有机结合融合。结合“我们的节日”,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文艺联欢、经典诵读等主题活动,深化移风易俗,推广中华优秀传统礼仪、文明习俗;在五一、五四、七一、十一及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诵读红色家书、参观红色基地、观看红色电影等主题教育活动,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爱国情感、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
(三)推进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积极组织局志愿服务队经常性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适时开展慰问困境中儿童、走访“第一书记”帮扶村等扶贫济困活动;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四)创新服务措施。围绕打好“三大战役”、干好“三大行动”,突出强化干部内生动力,开展“统计专业能力提升深化年”行动,结合统计法“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十送”(送理论、送政策、送法律、送文化、送美德、送健康、送教育、送科技、送技能、送温暖)和“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主题活动,以高质高效的文明实践活动实现在品质x建设中“打头阵、当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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