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书记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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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重文件传达,不重实际行动。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接到上级文件后,只是简单地层层转发,开个会传达一下文件精神,就算是完成了“贯彻落实”的任务。至于文件中的要求如何在本地本部门落地生根,却缺乏具体的行动方案和有效的执行措施。比如,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上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有些地方只是将文件下发到乡镇、村组,没有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农村调研,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和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导致政策无法真正惠及农民,农村产业发展依然滞后。这种只做表面文章的“贯彻落实”,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让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政策产生了怀疑,削弱了政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过度留痕,忽视工作成效。如今,“痕迹管理”在工作中被广泛应用,本意是通过记录工作过程,便于监督和考核。然而,一些地方却走向了极端,将“痕迹”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出现了过度留痕的现象。为了应付各种检查和考核,基层干部每天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填写各种表格、撰写各种报告、整理各种资料,工作做得好不好不重要,关键是要有“痕迹”。在环保工作中,为了证明对企业污染排放的监管到位,一些基层环保部门要求工作人员每天对企业进行多次检查,每次检查都要填写详细的检查记录,拍摄大量的照片和视频。这种过度留痕的做法,不仅增加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也分散了他们抓工作落实的精力,导致一些真正需要解决的环保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热衷打造“亮点工程”,不解决实际问题。有些干部为了追求政绩,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时,热衷于打造“亮点工程”“形象工程”。他们不顾本地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盲目上项目、铺摊子,将有限的资源集中投入到少数几个容易出成绩、看得见的项目上,而对一些关系民生福祉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问题却视而不见。比如,在城市建设中,一些地方花费大量资金建设豪华的广场、地标性建筑,而老旧小区的改造、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等民生工程却进展缓慢。这些“亮点工程”虽然在短期内能够吸引眼球,但却无法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反而加剧了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引发群众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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