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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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工作安排,xx区充分领会省市关于试点工作要求,已研究制定《xx区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实施暂行办法》。该实施暂行办法是在已出台《xx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对原有三种述法方式之一(在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中一并实施)此种方式的一个具体量化和延伸,对述法主要内容(带头学法普法情况、依法履职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实行具体量化,每一项内容赋一定的分值,总分为100分,通过参评对象打分,取平均值,最终形成考评结果,与之前的规定相比更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同时对考评结果的运用作了进一步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与下步工作打算
考核的关键在于结果运用。建立述法考核评价结果在干部管理中的运用机制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短板。在实践中,党委组织部门在对干部进行分析研判过程中,往往更多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没有将具备优秀的法治能力、法治素养作为重要依据,将那些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履职的干部选拔出来的导向不明显。
从进一步健全完善的角度来看,还有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具体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工作的研究。加强述法考评内容科学性、操作性研究,通过设置各类具体情形内容正确引导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的导向鼓励作用。同时,通过述法考核,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作出正确评价。
二是协调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在每年度综合“双考核”工作中要求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改成要求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从而凸显述法工作的重要性,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引导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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