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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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全街10个村(社区)按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任命的两委委员、员额管理人员。
四、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优秀是指综合表现突出,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称职是指综合表现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基本称职是指综合表现勉强达到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有较大问题。不称职是指综合表现达不到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出现重大错误。
村(社区)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的数量与班子考核结果挂钩。班子考核为优秀的,其工作人员评优比例可达30%;班子考核为良好的,其工作人员评优比例可达25%;班子考核为一般的,其工作人员评优比例不超过20%,主要负责人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班子考核为较差的,其工作人员评优比例不超过15%,主要负责人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考核步骤
按照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形成考核结果四个步骤开展。
1.个人总结述职
考核对象在个人小结汇总平时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职位职责和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考核要素的内容实事求是的做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交所在党组织审核、联点领导签署意见,年度考核表一般在年底前统一报街道基层党建办公室。
2.民主测评
召开民主测评会议,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口头述职,其他成员可以书面述职,所有参会人员填写《xx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测评表》。参会人员不少于20人,一般为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村民组长和群众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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