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承包管理与改革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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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土地仲裁,持续健全纠纷调解工作体系。把仲裁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加压加快推进。一是加强体系建设。创新性出台《关于规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体系的通知》,制定有健全机构、有经费保障、有工作专班、有配套设施、有完善制度、有规范档案的“六有”建设规范,指导县级健全仲裁工作体系。目前,全市除xx区外,其余xx个县(市、区)均设立有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全都聘用仲裁员xx人以上。二是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农村土地仲裁工作责任,分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市上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调解工作,各县(市、区)也把此项工作纳入农村社会稳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推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建宣讲指导团,利用科技下乡、普法宣讲、风险防控宣传等时机,
入户开展以《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大宣讲、大培训,提高一线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增强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各类宣传xx次,发放资料xx余份,培训人员xx余人次。四是积极开展调处。严格执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县级设立仲裁委员会,镇级依托农经机构均设立调解机构,村级设立调解员,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目前除xx县因办公地址变迁暂时没有仲裁大厅外,其余xx个县(市、区)仲裁工作“三室一庭”,全市无重大信访事件。五是强化问题整改。按照省厅调研反馈问题,组织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的通知》,分县列出存在问题清单,限定整改完成时限,并要求对照其他县存在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加快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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