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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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精神是宪法的灵魂所在,它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体现着国家和人民的核心价值追求。
(一)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确立了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是宪法精神的基石。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确保国家权力的行使始终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还是社会民生领域的改革,都要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
(二)法治原则
宪法是法治的基础和核心,确立了国家的法治秩序。法治原则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是实现改革目标的重要保障。这意味着改革决策要有法律依据,改革措施要于法有据,改革过程要依法进行,确保改革在法治框架内有序推进。我们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同时,要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有坚持法治原则,才能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使改革在法治的护航下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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