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专题党课:从提出口号到成为_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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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毛泽东对为人民服务思想的一贯高度重视和系列阐述,1945年6月11日,在“七大”上通过的《中国_党章》明确要求:“中国_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同时进一步要求广大党员一定要努力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需要,向人民群众解释_政策。”可见可知,毛泽东在这里一方面强调为人民服务是八路军的“唯一的宗旨”,另一方面则要求“中国_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一个是“唯一的宗旨”,一个是革命的“精神”,这种细微的差别显然并非偶然的疏忽所致,而应该是有关领导人经过深思熟虑的考虑后做出的慎重选择和周密安排。
1944年9月8日,毛泽东在纪念张思德追悼会上的即兴演讲,于1944年9月21日在《解放日报》上通过新闻报道的形式发表出来,逐渐开始在各地流传。该文在新中国成立初被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时,才正式定名为《为人民服务》。在根据地、解放区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在长期_干部教育工作中,《为人民服务》和《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等文章,由于短小精悍、思想深邃逐渐普及开来,在党员干部教育中发挥了难以估量的作用。后来这三篇文章被合称为“老三篇”,更是风靡天下,妇孺皆知。
成为中国_的宗旨
那么,中国_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究竟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呢?根据笔者的考察,最早是胡耀邦在1981年7月1日庆祝中国_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提出来的。胡耀邦在大会上发表讲话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来就是中国_人的根本立场,是我们必须永远坚持的宗旨。”这是为人民服务是中国_的宗旨第一次明确地被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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