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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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活动安排
(一)《条例》宣讲解读。由纪检监察系统抽调人员,组成宣传讲解队伍,分批次有上到下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做到科级以上领导、全体党员全覆盖。宣传聚焦“六项纪律”,对《条例》全文三则、十一章、一百五十八条进行深刻全面的解读与释义,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学习内容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专题党课宣讲。县级领导带头,分别到联系基层社区进行不少于1次的宣讲,重点围绕《条例》上专题党课。各级党委(组)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通过上专题党课的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持续释放执纪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开展警示教育。针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织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重点针对本地区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贯通作用。汇编一本警示教材,由纪检监察系统将本地区发生的腐败案件进行汇编,形成警示教育教材,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深度透视“破纪”“破法”的心路历程。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活教材”敲响警示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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