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领导干部近三年个人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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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人为本,坚持司法为民。刑事审判的根本任务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要让刑事审判贯彻司法为民这一宗旨,在对待被告人方面,我切实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与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有机结合。工作中,强化“超期羁押就是侵犯人权”的意识,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的发生。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对依法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案件,一律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得以充分行使。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在从严从重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之外,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在对待被害人方面,积极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办案中坚持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有利于被害人挽回损失的两个原则,在办理附带民事案件中,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双方矛盾化解,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赔偿。同时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在征得被害人监护人的同意情况下,我利用心理学专业知识对被害人耐心疏导,帮助被害人放下心理包袱,促使被害人早日走出心理阴影,保证其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是以质为先,确保司法公正。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命脉,只有将案件办成铁案,才能真正起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都会像雕琢艺术品一样,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尽心尽力将每一个案件打造成精品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持从情、理、法三方面分析写好每一份判决文书,并对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判后的释法析理,力求当事人服判息诉。在所审结的400多件刑事案件中,仅有40余件被提起上诉,服判息诉率达到了90%以上。上诉案件中,仅有1件因定性认识上的分歧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其余均被维持原判,案件质量得到了上级法院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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