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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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活动氛围。以开展_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阵地,充分利用农家书屋、文化长廊、广播以及宣传橱窗。年初召开了全镇的动员会,对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标准条件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通过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和晚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教育群众广泛参与创评活动,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全镇共悬挂横幅12条,粘贴标语100多条,召开动员会7场次,印发宣传资料200多份,共举办文艺演出6场,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
3.切合实际情况,确保创建活动实效。在评选中,镇党委政府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提名—初审—复审—入户调查—领导小组确定—公示—挂牌表彰”的评选程序,同时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星级文明户”。“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终,村(社区)“两委”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极大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到创评活动的积极性,保障了活动的实效。全镇共评出“五星”、“六星”、“七星”、“八星”、“九星”、“十星”文明户196户,评出邱光珍等典型户。
4.建立健全机制,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在创建活动中,我镇把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社区)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作为审核依据;通过建立“星级文明户”管理档案,记录历届评选情况。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在农户之间形成相互促进、相互监督、人人争先进、创优秀的良好风气,培育了文明的村风民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了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为推进我镇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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