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关于推优入党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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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备”字,提升挖掘先进的精准针对性。坚持突出政治标准,发现储备好苗子。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做好优秀团员吸纳储备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先进性,着重了解团员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_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中挖掘优秀人选,及时掌握一批优秀团青分子,并建立优秀团员入党申请人储备信息库,强化跟踪、按需推荐。在储备人选时,参照“推优”人选基本标准,具体把握:年满18周岁的中国青年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共青团员(团龄在1年以上);承认_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_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_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各方面,能够走在前列、作出表率。此外,对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的团干部、团员,各类优秀青年标兵和先进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储备为“推优”候选人;对“青马工程”中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在同等条件下,直接作为发展对象人选向党组织推荐。
(三)突出“推”字,提升程序环节的严格规范性。在具体操作中,突出严把“四大关口”,打造规范化推优入党“全链条”,以规范机制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一是突出“团推优党纳优”有效结合,把好“推优”计划动议关。各级党组织在制定年度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计划时,主动征询同级团组织意见,并全程指导团组织制定出符合党组织“纳优”需要的年度“推优”工作计划。各级团组织主动与党组织联系,摸清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入党团员情况,聚焦党组织“纳优”需要,结合党组织“纳优”计划数拟定相应“推优”工作计划数,报党组织审批后认真实施,确保推荐数量合理、组织有人可选,做到“纳优”与“推优”之间“动态平衡”。二是采取“一提名两考察”选拔方式,把好“推优”人选质量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探索建立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才库,重点依托日常了解、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评优机制,结合加强“青马工程”学员选拔培养力度,综合比选、酝酿提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团支部委员会对大会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团内外考察,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并由上级团组织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三是实施“六步骤三公示”操作流程,把好“推优”环节程序关。坚持将规范的“推优”流程作为“推优”质量的重要保证,设定包含酝酿提名、提出申请、召开大会、考察公示、审核把关、统筹推荐等六个步骤在内的“推优”程序,不断增强“推优”的严谨性、规范性。在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推优”候选人、“推优”候选人考察人选、“推优”人选等三个关键环节,团组织要在一定范围内对相关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监督。四是创新“表单式联动式”衔接模式,把好“推优”对象成长关。坚持党团组织在“推优”结果使用、“推优”团员培养上保持紧密衔接,明确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将《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作为“推优”工作的重要记录材料和党组织发展团员入_必备手续,放入被推荐人档案。党团组织联合做好“推优”团员培养联系工作,对培养联系对象建档立卡、逐个登记造册,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团组织积极配合党组织落实集中教育等制度,确保“推优”对象在党团组织“联动”培养中淬炼提升、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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